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吉林玲珑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1,390万元。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玲珑向合作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签订了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11.77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风险可控。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主营业务:轮胎制造;轮胎研发、制造及销售;轮胎翻新;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吉林玲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轮胎、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亚星体育,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金额为111.7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和),其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41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07%、14.76%。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亚星体育。亚星体育